近年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建始县利用“评理说事”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的同时,通过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实现矛盾纠纷“化于情”“明于理”“终于法”“止于诉”,创建了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尊重历史事实
乡村振兴带动了乡镇的产业发展,但也造成了山林土地纠纷,部分纠纷年代久远、成因复杂,甚至已成“世仇”,还原历史难、实质化解难。同时,在征地利益驱动下,一些以前无人认领的荒林荒地、饲草地等也出现多户争夺,矛盾常常难以调和。
针对该情况,茅田乡在“鼓乡茅田”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寻求农业、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协助,以尊重历史为前提,发动党员群众共同查找历史档案,翻阅邻里之间的“老证件”,走访当年参与“划田划界”的老组长、老干部,把争议的来龙去脉和界线的变化轨迹弄清楚,努力促成矛盾化解。
雷家两兄弟承包的山林土地都有一部分在征迁范围内,因界限不清双方发生矛盾,各执一词。得知来龙去脉后,老党员、老干部以及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还原历史,终于说服双方并现场打下界桩,化解了矛盾。
注重现实现界
大量年轻人外出就业,建始县的务农劳动力不断减少,为避免闲置土地资源的浪费,大批山林土地资源流转进程加快,从而衍生出了许多矛盾纠纷。
在化解此类纠纷时,官店镇组织矛盾纠纷双方与社区党员干部、国土、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争议山林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踏勘具有争议的田块、山林等,并访问周围邻居多年来由谁耕种、管理。从实际出发,以有利于生产生活、经营管理和社会稳定为原则,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确认土地权属。
分属两个村的老臧家和老龚家承包的山林正好都有一部分位于两村交界处,因时间推移和长期缺乏管理,被村民小雷误认为是集体山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垦了田地生产生活了十多年。多年来三方矛盾交织,争吵不断。在多方努力下,官店镇终于厘清臧、龚两家山林界限。考虑到小雷的生活现状,老臧家和老龚家决定将小雷建房及周边的部分土地相赠,三方握手言和。
重视公序良俗
发展中出现了各种矛盾纠纷,建始县组建党员干部、“五老人员”、群众代表、企业管理人员、业主、“候鸟”人才等组成评理说事团,因地制宜,对矛盾纠纷逐一剖析原因、因案施策,努力将争议利用法律途径解决。
对一些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山林土地没有明显界限的矛盾纠纷,建始县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遵循“土地上坎下无份”“山林山起巅峰”等老一辈流传下来的乡规民约,激活村民山林矛盾纠纷自我管理服务的内生动力。
为化解两妯娌因一处房屋的处置的矛盾纠纷,高坪镇一方面争取县级专业干部、法律工作者到村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利用评理说事机制让双方选择自己信赖的干部来做工作。通过多次评说,分析出违背常理、公德的争议点,运用村规民约中“滴水直出”等老一辈约定俗成的规矩划分了房屋界限,成功解开双方心结。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建始县尊重历史、照顾现实、顺从良俗,借助群众的力量,利用评理说事机制,在群众家门口说事理、讲情理、论法理,变“干部端菜”为“群众点单”,为营商环境优化、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氛围,打造了民富、村美、人和的基层治理新生态。(作者单位:湖北省鹤峰县委政法委员会)
[编辑:姬子璇]